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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中秋、国庆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

各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根据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现就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各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与深化能力作风建设相结合,增强纠治“四风”的紧迫感和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精心谋划部署,早提醒、早纠治,切实做到久久为功、常抓不懈。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抓作风的主体责任,把严的态度亮出来、严的标准立起来、严的纪律执行起来,推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头改作风、抓作风、树新风。

2.突出警示教育,强化纪律要求。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通报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在职领导干部典型案例,坚决落实通报精神,持续释放从严信号。要准确把握中秋、国庆节日特点和本部门本单位“四风”问题的突出表现,统筹推进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抓紧抓实、重在实效。

3.弘扬新风正气,营造清廉氛围。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大力倡导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艰苦奋斗等优良风气,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要加强教育引导,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展现本部门本单位作风建设取得的新成效、节日风气持续向善向好的新变化,营造廉洁勤俭节日氛围。

校纪委将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对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调查处置,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从快从严执纪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各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在中秋、国庆节点纠“四风”树新风特色做法请于107日下午17:00时前报纪委办公室。联系人:何文。

举报电话:0558-2596174

举报信箱:jwjb@fynu.edu.cn




中共阜阳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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