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去向告知与请假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03-02    

一、工作去向告知制度


1工作人员离开科室校内相关部门协调工作,告知办公室成员或秘书;


2工作人员离开校园到市区相关部门办理事务,告知分管处领导


3、工作人员离开市区出差,须处长审批


4副处长离岗,须告知处长;处长离岗,通报副处长,必要时请示报告分管校领导。


二、请假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2工作人员因事、因病请假报处领导审批;


3、处长、副处长因事、因病请假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4全体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按时保质完成工作职责规定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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